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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时代信息安全问题不容忽视
发表时间:2021-07-08     阅读次数:     字体:【

  数字化是社会发展的潮流,但我们对于数字经济的引导和规范实际上还处在起步阶段。数字化信息安全保密等多方面的先天不足。特别是这种新经济形态中暗含的信息安全保密风险,牵一发而动全身。

  数据为何格外重要

  习近平总书记在致2019中国国际数字经济博览会的贺信中指出:“当今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日新月异,数字经济蓬勃发展,深刻改变着人类生产生活方式,对各国经济社会发展、全球治理体系、人类文明进程影响深远。中国高度重视发展数字经济,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指导下,中国正积极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引导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学界、业界普遍认为,这段论述深刻概括了我国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和主要内涵。虽然目前各界对于数字经济的定义还没有统一,但已公认数字经济具有两大组成部分,即总书记指出的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

  所谓数字产业化,就是通过现代信息技术的市场化应用,促进信息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融合,不断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最终形成数字产业链和产业集群。而所谓产业数字化,就是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全方位、全角度、全链条的改造,通过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提高全要素生产率。

  不难看出,无论是数字产业化还是产业数字化,数字经济的基本逻辑,都是挖掘前沿信息技术的内在价值。而在泛在连接和全面智能化的技术语境下,数据必然成为新的关键生产要素和核心竞争力。数据信息的“保”与“放”,也因此形成了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内在动力,构成了数字经济信息安全保密的核心命题。

  “共识”与“现实”相距几何

  数据共享与数据保护之间的博弈,影响着数字经济的发展走向,更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过分强调共享,必然导致数据滥用,危害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社会稳定甚至是国家安全;一味强化监管,则会人为制造隐形的产业“天花板”和贸易壁垒,桎梏数字经济发展。对此,各国的态度差异很大,且在不断调整之中。比如,公认个人数据保护等级最高的欧盟地区,近日也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启用了“灵活的措施”,表示将从各大电信运营商处共享公民手机位置数据。

  在我国,学界、业界普遍认为,数据共享和数据保护不应二元对立,而是应“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分级分类的数据共享、保护策略由此成为不二选择。然而海量数据之纷繁复杂,为分级分类的实操带来了困难。

  电子商务法的起草者之一、北京师范大学互联网政策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薛虹介绍,数字经济中涉及的数据,按照使用主体和使用目的主要可分为两大类。其一是公共信息,落地场景包括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等;其二是企业采集、管理、共享的各类信息,比较多见的应用场景是工业制造、电子商务、信用信息共享等。在此基础上,中国科学院院士、西安交通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院长管晓宏等提出,不同的时间尺度、空间范围、精准程度的数据之间,显然存在较大差别,必须在实际工作中再对其进行细分。而这种难以“具体化”的问题,只是我国数据管理链条的一个缩影。

  “虽然目前有关部门围绕数据共享与保护问题已出台网络安全法、电子商务法及一系列指导文件,在大方向上形成了基本共识,但许多具体性的规范、措施仍然处于缺位状态,指导实践的能力有待增强。”薛虹强调。随着数据环境污染、数据贩卖等乱象在法律和技术的夹缝中“野蛮生长”,有的之矢亟待放出。

  数据不仅是数字经济的血液,更是国家基础性战略资源,对经济运行机制、国家治理能力、国防和军队建设等意义重大。因此,国际竞争的焦点也日益转向对数据的争夺。在这样的背景下,数据主权的概念呼之欲出。

  数据主权是国家主权在网络空间的核心表现之一。主权国家的数字权利具体来说可以分为两方面,即数据管理权和数据控制权。数据管理权,即对本国数据的传出、传入和数据生成、处理、传播、利用、交易、存储的管理权,以及就数据领域发生纠纷所享有的司法管辖权。数据控制权,则是指对本国数据采取保护措施,避免本国数据遭受监视、篡改、伪造、损毁、窃取、泄露等危险的权利,其目标是保障数据的安全性、真实性、完整性和保密性。

  在全球数据洪流中捍卫国家数据主权安全,已成为各国信息安全保密领域的重要发力点。相比之下,我国对于数据主权的保护政策较为滞后。2019年,我国出台了《个人信息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对具有中国特色的个人信息出境安全管理路径进行了初步探索。但由于网络信息流动性、分散性、碎片化等特征造成的产权确定困难,长久以来网络空间自规制传统的“遗风”,数据主权的界定和相关生产链条上的主体责任认定很难有效开展。加之各国相关协同制度的匮乏、数字保护主义的悄然抬头,要想顺畅安全地实现国际间数据流通认证困难重重。

  对此,有学者提出,维护数据主权可以相对主权为治理尺度,从绝对的竞争走向一定程度的合作。南京邮电大学数字经济研究所所长姚国章进一步指出,要维护我国数据主权,就必须抓住主要矛盾,在网络空间全球治理的大框架下对数据的出入境等进行管理。一方面,要积极鼓励那些有利于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扩大开放、增进交流、增强合作的数据入境,并为其更好地开发利用提供支持和保障。另一方面,要从大数据等技术应用角度出发,更新对国家秘密、敏感信息的认识,从而更好地实现数据安全评估、搭建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体系和技术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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