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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保管的文书档案的范围
发表时间:2020-01-07     阅读次数:     字体:【

定期保管,在我的理解是,这部分的档案所保存的时间有一定的年限,比如说30年,或者说10年,有的专业档案,是50年或100年。

在机关文件归档中,定期通常是分为定期30年、定期10年。

定期30年的文件材料主要是指这部分档案反映本机关一般工作活动,在较长时间内对本机关工作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定期10年的文件材料是指这部分档案在较短时间内对本机关有参考价值的文件材料。

在8号令中,列出了定期保管的文书档案的范围:

(一)本机关职能活动中形成的一般性业务文件材料;

(二)本机关召开会议、举办活动等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三)本机关人事管理工作形成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四)本机关一般性事务管理文件材料;

(五)本机关关于一般性问题的请示与上级机关的批复、批示,一般性工作报告、总结、统计报表等;

(六)上级机关制发的属于本机关主管业务的一般性文件材料;

(七)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制发的非本机关主管业务但要贯彻执行的文件材料;

(八)同级机关、下级机关关于一般性业务问题的来函、请示与本机关的复函、批复等文件材料;

(九)下级机关报送的年度或年度以上计划、总结、统计、重要专题报告等文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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