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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了怎么托管档案?
发表时间:2021-06-07     阅读次数:     字体:【

  国家对于档案的存放单位与传递过程都有严格的规定,个人档案不能不能自己存放,否则就会变成死档案,丧失了档案的使用效力。很多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朋友因为单位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入职之后就把档案存放在单位了,但是离职之后档案的去向成了一个难题,因为曾经在事业单位工作过,所以,可以计算工龄,但是一旦把档案放在自己手里保管变成死档之后,相应的工龄可能也无法证实了。

  那么离职之后个人档案改如何存放呢?下面就来给大家分享一下离职档案该如何办理托管手续?

  一般在没有找到工作单位之前,人才中心存放档案是最好的选择,但是档案不能私自传递,并且人才中心也不接收个人档案,只接受公对公的档案存放,想要以个人名义存放档案,你需要按照以下步骤申请存放:

  1、离职后,由公司出具解聘证明,新单位是国有属性的即可开具调挡函接收你的档案。

  2、民营单位工作的, 私企一般不具备档案接管资格,人事档案需要托管在当地人才市场的。持原单位办理劳动关系解除证明,开调转函去原工作地人才中心(人力资源公司)办理档案转移;再持新单位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到新就业地人才中心(人力资源公司)办理托管。

  3、如果是国企到私企,或者私企到国企,则是第三方(社保局、人才中心、人力资源公司)和有资格的企业之间的转接,参照第2条办理。

  4、暂时未能就业,或自己创业的,建议如下操作:

  (1)将档案转户口所在地社保所办失业,领取失业金,或享受国家优惠政策。

  (2)将档案转户口所在地职业介绍中心自己交保险,交够年限,也可以领取养老保险。

  (3)按规定,档案可以在原单位保存两年,因此可以暂缓调档。

  二、企业自建档案 企业自己创建的员工档案,企业人事部门应保留两年备查,里面所有涉及证件原件的部分企业无权扣留,员工本人可以拿走(复印件未作规定)。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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