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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档案管理应遵循哪些原则
发表时间:2021-03-16     阅读次数:     字体:【

  现在企业员工都有档案,企业档案如何管理?现行的人事档案管理政策是由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发布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根据该《规定》,企业在员工档案管理工作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规定》第三条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遵循‘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接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同时,《规定》明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之所以要坚持这个原则,因为:第一。统一管理档案有利于国家统一掌握各类人才的总量、专业结构、分布情况,从而制定科学的培养、吸引、使用、规划人才的宏观调控政策。第二,只有坚持统一管理,才能维护人事档案的真实性、严肃性,在单位用人时能起到依据作用。

  安全、保密的原则。人事档案工作既是一项服务性工作,又是一项机要性工作。人事档案要为人才的求职择业、享受有关待遇、参与社会活动等提供服务,要为用人单位选人用人提供服务,如果没有服务性,人事档案工作就毫无意义。但人事档案工作不同于一般的服务工作,它是一项保密性工作,人事档案工作机构属于机要部门,人事档案是自然形成的,很多材料具有原始性,所以十分强调安全。

  公共服务的原则。在组织人事部门成立人才交流机构之前,干部人事档案一直是由组织人事部门集中统一管理的,在性质上属于公共服务。为了方便工作,经批准,一些干部人事机构健全的大型国有企事业单位可以管理属于本单位管理的人员的档案,一定层次领导人员的档案仍然要由党委组织部门或政府人事部门管理。

  出于深化机构改革和机关转变职能的需要,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部门在成立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后,把流动人员档案管理这类比较具体的事务性工作委托或授权给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负责,但这并未改变人事档案管理的公共服务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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