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归档文件应以“件”为单位逐件进行装订。
2、装订时,正本在前,定稿在后;
正文在前,附件在后;
原件在前,复制件在后;
批转或转发文件在前,被批转或转发文件在后;
收文处理阅办单在前,正式文件在后;
来文和复文作为一件时,复文在前,来文在后;
汉文本在前,少数民族文本在后;
中文本在前,外文本在后(有特殊规定除外);
重要法规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依次排列在定稿之后,出版期刊,样本在前,定稿在后。
3、装订时,左侧装订,应将“件”内的各页右侧与下侧(底边)对齐。